坚持用好“枫桥经验”的治理法宝

发表时间:2023-11-16 15:55 来源: 责任编辑:郭瑜佳

  60年前,浙江暨诸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创造性开创工作,“发动和依靠群众,坚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决,实现捕人少,治安好”,于是诞生了著名的“枫桥经验”。60年来,经过不断推广,“枫桥经验”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,如今它已经成为我们解决问题、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思想方法、工作方法、领导方法。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时强调,“要坚持好、发展好新时代‘枫桥经验’”,成为我们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指南。
为了群众、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是“枫桥经验”的精髓。“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”,是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。“枫桥经验”与走群众路线的一脉相承,其实质都是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解决问题,饱含着浓厚的群众意识、群众立场、群众感情。做基层工作,说到底是做人民群众的工作,脱离群众谈问题、脱离群众谋发展,无异议闭门造车、缘木求鱼。今天,我们再提“枫桥经验”,就是重申为了群众、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的重要性,要把走群众路线坚持到底,让群众路线绽放出时代的光芒。
  与时俱进、融入发展是“枫桥经验”的源头活水。“枫桥经验”60年而历久恒新,主要是其拥有与时俱进的品质,从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,到“矛盾不上交、平安不出事、服务不缺位”,从一地之计上升为一国之策,是其重心不断调整、内涵不断丰富的结果,其覆盖领域不仅在村社会的治理上,还被广泛使用在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各领域,成为中国之治的靓丽名片,是中国智慧的结晶。
  因地制宜、实事求是“枫桥经验”的必然选择。从枫桥镇走出来,从政法战线走出来,“枫桥经验”在保持内核不变的情况下,早已突破地域、条线的限制,成为一项治理的法宝。社会上相继出现了城市“枫桥经验”、海上“枫桥经验”,以“枫桥式”法院、“枫桥式”公安派出所、“枫桥式”税务所、“枫桥式”示范窗口等,以及在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践行“枫桥经验”的做法,这些“枫桥经验”具有当地或该领域鲜明的实践特征,充分体现了我们在运用时不僵化、不教条,坚持了实事求是原则,确保了“枫桥经验”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保持强大的生命力。
  我们要坚持用好“枫桥经验”这个法宝,想人民之所想、及人民之所及,把群众的“急难愁盼”迅速解决好,把实心事、暖心举做到群众心坎上!(程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