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依法治区的进程中,作为成都市中心城区的锦江区充分结合自身特点,发挥比较优势,开创出不一样的“锦江实践”。
锦江认为,推进依法治区不仅仅是建设法治锦江的内在要求,更是创造良好法治环境、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。
因此,锦江区按照“建设法治环境最佳、法律服务最优、法治氛围最浓的法治成都”的总体要求,多措并举,积极构建“法治锦江”。
创新法治宣传“7+3”模式
按照“建设法治环境最佳、法律服务最优、法治氛围最浓的法治成都”的总体要求,成都市锦江区在“法律七进”基础上,发挥比较优势,因地制宜地提出了“法律进楼宇、法律进景区、法律进工地”的“新三进”法治宣传范围,形成了法治宣传“7+3”锦江模式。
首先在“法律七进”的深入和持久上下工夫和求实效:法律进机关(单位),领导干部带头学法;法律进学校,法治教育成为必修课;法律进社区(乡村),普法从关注民生开始;法律进企业,执法部门全体参与普法;法律进寺庙,推进和谐寺观建设。依托“法律七进”,锦江将法治宣传作为依法治区工作开展的重点,使法治观念渗透进锦江区的各个领域、方方面面,坚持“全民参与”的原则,以“法律七进”为抓手,“法治大讲堂”为载体,法治文化阵地为依托,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建设法治锦江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工程,坚持普治并举,持续深化法治建设,全区法治宣传从形式单一走向形式多元,从阶段性宣传走向常态化宣传,丰富和创新了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,有力地推动了法治锦江建设。
与此同时,锦江也关注到区域经济飞速发展、城市化进程、旧城改造迅速跟进,涉及楼宇经济、景区消费、务工人员维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成为区域的法律热点。
因此,创新自选动作“新三进”诠释锦江法治特色。
锦江发挥比较优势,因地制宜地针对“楼宇经济”“旅游消费”“务工人员维权”等区域法律热点问题,创新性地提出并实施了法治宣传“进楼宇、进景区、进工地”三项内容:法律进楼宇,增强商家法律意识;法律进景区,构筑和谐旅游环境;法律进工地,“法律四课”大受欢迎。
三举措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
在依法治区的进程中,锦江区紧紧围绕政府关注、群众关心的问题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专业优势,全面介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,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,法律服务工作就跟踪到哪里。
如何更大程度上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团的作用?成都市锦江区委统战部三措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。今年以来,开展各项法律讲座5次、培训人数360余人次,参与禁毒防艾宣传活动1次、发放资料340余份。
一是充分调研,注重流程。按照考察调研、建立制度和规范服务的工作思路,区委统战部考察区内多家律师事务所,选择信誉好、服务佳、费用合理的作为签约律师事务所;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预算,专款专用;签订协议书、建立服务工作台账,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。
二是健全制度,细化责任。制定统战部《法律顾问团管理制度》,规范顾问团主要工作职责、程序、方式和权利与义务,明确法律顾问在涉及重大决策等问题上提供法律论证服务;细化工作服务,加强对统战对象的法律服务与支持,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寺庙工作。
三是发挥优势,提升依法决策水平。以建设“法治政府”需要为落脚点,让法律顾问多角度、全方位地介入统战日常工作,参与重大事项决策、承办重大涉法事务、培训干部法律常识,提高决策能力与水平,确保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民主化、科学化和法制化。